在东北地区,新房装修期间是否需缴纳采暖费(暖气片费),需根据以下关键因素综合判断,避免多花冤枉钱:
一、核心判断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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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地供热政策(最关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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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各市规定不同:
• 按户收取:若当地以”户”为单位收费(无论入住与否),装修中也可能需缴费(如沈阳部分区域)。
• 按面积+实际用热:未入住的毛坯房可申请”停供”,但需支付基础热费(通常为全额30%)(如哈尔滨规定)。 -
强制首年供暖:部分城市规定新房交付首年必须开通供暖(防止管道冻裂),装修中仍需缴费(常见于黑龙江、吉林新建小区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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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状态与供暖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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暖气系统已连通:若开发商已接通供热管网(常见于精装房或已交付小区),即使未装修完,热力公司默认计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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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未接通/已断开:装修时自行拆除暖气片或关闭阀门,需提供施工证明,否则可能按”正常用热”计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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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必须缴费的两种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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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代缴首年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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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房合同若约定”首年采暖费包含在房款中”,费用已由开发商支付,无需重复缴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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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过停供申请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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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停供申请截止日多为9月30日(各地略有差异),逾期未申请则视为正常用热,全额缴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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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可减免或拒缴的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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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办理停供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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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:装修前向热力公司提交停供申请(需提供购房合同/装修合同),缴纳基础热费(约30%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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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件:房屋具备分户控制阀门,且不影响其他用户供暖(老小区难实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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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暖系统未启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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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供热管网未接入小区,或开发商未完成供暖验收,可拒缴(留存书面证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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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额缴费后退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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装修中未实际用热但已缴费,可凭水电零使用记录申请退部分费用(需提前与热力公司书面约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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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实操建议(避免多缴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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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行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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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查购房合同补充协议、小区物业公示栏,确认当地政策及缴费截止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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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已错过停供申请期,3日内携装修证明与热力公司协商(部分企业可酌情减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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证据保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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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摄房屋现状:拆除的暖气片、未安装的门窗、毛坯状态等,证明无法居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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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装修合同、材料购买票据作为佐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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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商重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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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调”未享受服务”:供暖期内房屋无居住条件,暖气阀门始终关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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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地方条例:如《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》规定”停供用户缴纳基础热费”,据理力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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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不一定全额缴费,但需紧急处理
✅ 可减免:若在停供期内申请停供,仅需交30%基础热费;或开发商已代缴。
⚠️ 需全额缴:错过停供截止日+当地强制首年供暖,建议立即协商部分退款。
优先操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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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即联系物业/热力公司,确认缴费状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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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内提交停供申请(若尚可办理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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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集证据,协商按基础热费缴纳。
拖延可能导致滞纳金!